不得不承認 有時我為了達到目的而用的手段 的確很鴨霸
不過 還是想為自己辯護一下 這在心理學裡有個正當的名稱叫做「矛盾意向法」

矛盾意向法 指的是讓當事人處於兩難情境,目的在讓他看到自己的荒謬

而我把這個處方籤用在我阿母身上
事情是這樣的…

幾月來,與我們家的皇太娘一直為出遊爭論不休

我:娘~我們五月去北海道
娘:齁~跟妳說超過三天的不要找我
我:有哪一個出國不用超過三天的,去香港喔! 

我:娘~我們去八里參加LaNew的12公里健行
娘:不要啦~12公里體育場要走30圈ㄋㄟ,我沒法度
我:又沒人叫妳一定要走完! 
我:我跟妳說喔,妳最好是趁我們還沒嫁、還沒娶、還肯找妳出去玩時,多少接受我們的好意喔,不然,哪天大家各自成家後,沒時間陪妳時,才來怨我們都忘了妳! 

實在汗顏 身為輔導老師的我 講起話來竟是這種江湖口吻 

不過 也因在我娘身上
我才明白曾經在友人眼中那個「Miss No」的我

性格的影響往往在潛移默化中
若少了反芻、自省 甚至他人的一針見血
很容易因習慣而覺得理所當然

雖然也曾自許自己是個彈性開放的人
但若非旁人指點 還真未曾意識到自己「Say No」的個性
其實跟自己的老媽沒什麼不同

不曾以為自己會是個Miss No 也不樂於被當成Miss No
於是 需要面對的是 更多源於自已給的挑戰與突破

慶幸自己才30歲 在自己個性趨近僵化前 緊急懸崖勒馬
更因為已經錯失30年好奇、嘗新、探險、大膽的機會
我更是要好好把握這清醒時刻

在一個人自由的時候 充實、恣意、開心的過活


後記:
LaNew用腳愛台灣-八里健行,一萬五千名竟已額滿,第一站宣告缺席。 

心得:
當還在努力「勾假」阿母鬥陣來做個健康的走路人時,全省不知多少人早已把「強身養性」、「挑戰超越」當成如喝水般的生活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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